2015年3月5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汤庆云涉嫌违纪受贿被立案调查”。2015年11月24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再次发布消息:“昆明高新区国资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方晓,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全年共结案518件,处分568人,形成强大震慑。
昆明市召开市委反腐败小组会议,制定了《市委反腐败小组工作规则》,规范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健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协助调查、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查协作,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严肃查处了富民县原政协主席毕宏、市人防办原主任尚建国、五华区原副区长李映辉、晋宁县原副县长张兴华、汤庆云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制定了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和派出纪工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建立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片交叉巡查制度,分片开展异地交叉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制定了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大排查力度,注重从群众举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网络舆情、干部考核考察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市纪委常委会对问题线索“下管一级”,印发《关于向市纪委报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通知》,做到“月分析、季排查”,2015年以来,市纪委书记办公会集体排查和专题分析研究问题线索5 次,常委会研究问题线索147件,并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加强线索管理,坚决防止问题线索失控失管。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必须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通过调整内设机构,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增加到10个、56人,分别达到机关机构、人员编制总数的62.5%和53.3%。14个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机构均达到了10个以上,人员编制均达到了30人以上。乡镇从事纪检工作人员达到了不少于3人的要求。同时,市纪委举办了3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950余人,并通过选送纪检监察室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案件查办培训,抽调到上级纪委纪检监察室跟班等方式,学习办案纪律、办案程序、办案方法,提高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组织指挥、谈话突破、调查取证、协调配合等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敢办案、会办案、能办案的中坚骨干。
昆明市依托全市116个乡镇、144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挂牌成立的“群众诉求受理中心”,建立纪检监察部门解决群众诉求“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与组织、民政、财政、审计、国土、农业、扶贫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对受理的群众诉求和工作中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早展开调查和研究处理,共通过“四级联动”平台督促解决群众诉求44825件。
为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昆明市全面开展基层“四风”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535个(件)582人,其中,党纪处分154人、政纪处分117人、组织处理303人(部分人员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
在保持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注重抓小错、抓小案、抓小节,定期开展廉情分析,抓紧开展“大数据+监督管理”反腐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问题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力求做到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破法”。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267件351人次,对278个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雷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