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严防“四风”反弹

发布时间:2016-01-13 15:45:4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晋宁县召开县委工作会,对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工作作安排部署。会上,晋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对节前纪律作风建设作强调。县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例举了近期中纪委通报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追究、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等七类典型案例,以案示纪,为与会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

会议指出,中纪委通报的一系列案件,暴露出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责任缺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抓、不真抓;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甚至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些问题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落实“两个责任”任务艰巨繁重。对这些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必须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各类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强化纪律约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果,严防“四风”反弹。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昆明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占企业车辆或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委(党工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