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基层法院院长首次向州中院述廉述责

发布时间:2016-01-13 12:27:46   来源:文山州纪委

1月11日上午,文山州基层法院院长述廉述责大会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8县(市)法院院长首次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述廉述责。

会上,8县(市)法院院长分别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述廉述责。述廉述责采取主要负责人报告、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述廉述责人员进行测评打分的方式进行。各基层法院院长的述廉述责测评结果将作为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对测评低于70分的述廉述责人员,中院将对其进行谈话。

实行基层法院院长向中院党组述廉述责,这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是第一次,今后将形成一种制度,一种常态。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理性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随时保持头脑清醒。全州两级法院党组一定要勇于担当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抓班子带队伍一定要体现出严管和厚爱,监督管理要做到抓常抓细。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履职,做到态度鲜明毫不动摇。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问题导向和从严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认真抓好审判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抓得更好。(骆丽  沈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