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深化“三转”执“铁纪”铸“铁案”

发布时间:2016-01-11 15:07:15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以来,保山市坚持执“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的“铁纪”,铸“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铁案”,多措并举,严细实恒,在纪律审查中实现了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审查结果零不服的“三个零”目标。

一年来,保山市纪委回归主业,着力深化“三转”,使改革后的办案人员数和办案机构数都占到了总数的63%。为杜绝“灯下黑”,保山市还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规范了纪律审查人员遵守审查纪律情况监督的“七个程序”,不断强化队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去年1月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21件,立案211件,审结220件,处分244人。参加审查的人员均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做到了“零违纪”。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龙陵县健全完善审查安全制度体系,出台了纪律审查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腾冲市采取案前必查、案中督查、平时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纪律审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事故”。

按照“铁腕办案、办成铁案”的要求,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努力做深做细做实每个环节。施甸县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通报曝光等手段,对违纪者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龙陵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税务等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在这样的严实精神下,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结了昌宁县委原常委、田园镇党委原书记刘杰在担任昌宁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等一系列典型案例。在铁的证据面前认罪,涉案人员无人提出异议,实现了“零不服”。(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