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古城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结合工作实际,层层把关,分类考核,突出“严、实、细”,力促考核不走形式、不留真空。
考核要求比以往更严格。在全区年底考核过程中,每个考核组都有一名区纪委监察局干部专项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各部门实实在在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检查细到每一项工作要有相应的痕迹资料。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实实在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考核形式比以往更扎实。在实地考核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召集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集体对每一家单位逐一进行分析一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列出扣分依据和扣分理由。通过汇总后,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分数和优秀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名单。
考核内容比以往更细致。总结一年来,各部门能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哪些工作还做得不足。同时,为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坚定不移推进古城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优化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