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加强四个体系建设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1-07 15:39: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过程中,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制约、案件查办四个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推进监督责任落实。

抓好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不想腐。坚持从学习教育抓起,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学习党政纪法规,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做到“五有五落实”,即有计划、有考勤、有资料、有笔记、有体会,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检查落实、效果落实。组织集中学习359次、专题讨论120次,撰写体会2700篇;坚持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组织2059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价》和《人生不能重来》;组织578名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47名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征订《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6187本,《准则》《条例》4142本,编印《学思践悟》材料汇编3期633本;收集全国3600个案例编印《案例汇编》4期1000本。加大学刊用刊工作力度,组织616名干部开展党政纪法规考试。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不能腐。坚持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权力行使、执行制度、外部环境“五类风险”,构筑思想道德、制度机制、监督预警“三道防线”,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预警、监督检查、社会评价、问责追究四大机制,共排查出思想道德风险点119个、制度机制风险点186个、岗位职责风险点291个、业务流程风险点109个、外部环境风险点77个。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公开防范和控制风险措施198条,建立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90余项,作出廉政公开承诺319条。

推进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促成不愿腐。在全市率先启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理清县委职权职责,编制职权行使流程图,完善县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和规范县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和县委书记、县委常委权力。在昌宁党建网建立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平台,适时公开县委职责职权、廉政风险防范、重大事项决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重大项目监管,实行“三人议事”决策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集中监督评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等制度,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扶贫资金等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奖优廉政审查。整合干部监督力量,选聘35名干部监督员,建立监督员不定期信息报送和组织部门定期约谈走访监督员相结合的联系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抓实案件查办体系建设,强化不敢腐。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接访和下访、信访举报案件定期排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实行纪检干部全员办案制度,努力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2015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件(次),立案42件,同比增长23.5%,涉及人员45人,同比增29.7%,其中:乡科级干部10件10人;审结案件45件,同比增36.4%;处分违纪人员48人,同比增33.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件7人;办理解除行政处分4件4人,恢复党员权利3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277.42万元。所查办的典型案件都在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强化不敢腐氛围。   (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