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将中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贯穿始终,把有利于服务群众、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设定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清权”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组织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一次“大起底”,并按照中央要求统一职权分类,将各部门依法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10个类别进行清理,逐项明确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设定依据、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减权”大力简政放权。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对行政职权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对每一项行政职权的法律法规依据认真进行审核确认,防止“法外设权”。同时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利用县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县市政府放权力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制权”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同步建立责任清单,逐项明确各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必须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晒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建清单,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优先位置,就职权名称、法律依据等清单各个要素反复与部门沟通协调,会同政府法制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还将向社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