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约谈“良方”抓早抓小

发布时间:2016-01-06 10:00:06   来源:德宏州纪委

“在座的每位同志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常研究、常部署,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近日,芒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冬梅约谈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6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政府部门的“一把手”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约谈既是一种提醒和警示,能起到预防、纠偏正向的作用,对存在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能够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体现的是关心关爱;同时,也是强化日常监督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深入地了解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体现的是责任心。”12月14日,州委常委、芒市委书记陈德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11名常委班子成员和13个乡镇党委书记时,充分强调了约谈提醒的重要性,要求把约谈作为层层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鞭子固化起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为了切实把“两个责任”压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压一级,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该市采取市委书记对常委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市委副书记、市长对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市纪委常委班子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的方式,实现责任的层层传导、“双向传导”和“对口传导”。不仅如此,该市还将责任传导进一步延伸,要求各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责任对象也要实时约谈,达到无禁区、全覆盖,将“约谈”工作一竿子插到底。在约谈的内容上,要求涵盖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乡镇一级开展约谈可以结合工作实际灵活确定约谈内容。在约谈的方式上,可以是集体约谈,也可以是请进来“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但必须做到责任对象全面谈、核心内容固定谈、根据需要实时谈、立足问题重点谈,发挥出约谈作为“预防针”、“清醒剂”、“紧箍咒”的作用,切实谈开谈实、谈通谈透。

“约谈虽然倍感压力,但切实体现出上级对下级的关心帮助,通过提醒谈话及时给予思想加压、指出问题、纠正错误和推动工作落实,不愧为治病救人、强身固本的良方。”约谈结束后,西山乡党委书记祁叶弄说,被约谈的同志大家都有这样的同感。

今年以来,该市通过用好、用实、用全面约谈这一良方,市委主要领导约谈提醒党政“一把手”40人,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共26人;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出现作风问题及工作不敢担当累计约谈领导干部56人。

(张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