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上午,大理州委召开州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汇报,分析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大理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委常委和州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带队,抽派工作人员组成14个考核组,对12县市和82个州直单位进行考核。2015年12月10日至25日,各考核组深入到各县市和单位,通过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延伸考核、意见反馈等方法开展了考核工作。
会上,各考核组组长汇报了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县市和单位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此次会议研究的内容,综合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州委审定。州委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将在全州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会议充分肯定了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考核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健全完善检查考核办法。要根据考核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继续加强研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提高覆盖面。考核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如对学校等一些部门,可委托教育等部门进行考核。三是梳理好专题报告。办公室要对各组的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综合、分析和梳理,形成高质量的报告,报州委。四是强化对亮点的宣传。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单位和涌现出的工作亮点的宣传报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做好示范点的申报命名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单位,要做好申报表彰工作。对于符合廉政文化示范点条件的单位,要列入名单,积极申报,及时命名。
(陈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