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用清单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1-05 18:48:15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云县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中“虚”和“空”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层层加压、清单管理,力促落实责任制具体化、任务化和常态化,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底,坚决按“清单”办事。

守土有责,用清单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了《云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清单制度(试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县委主要领导对发现的四班子及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不力的情况,以及主要领导认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的其他问题发出负面提醒清单,限时整改、限时反馈整改情况的提醒清单机制,实现了主体责任的动态管理。目前,县委主要领导已向县委、政府和乡镇班子成员发出提醒清单26份,提出整改问题54个。

转变执纪思维,用清单制聚焦主业主责。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抓早抓小的要求,瞄准职责定位,制定了《云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醒清单制度(试行)》,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领导干部有轻微违纪或苗头性问题、问题线索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签发负面提醒清单,要求被提醒对象限期整改、限时反馈整改情况的机制。目前已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监督责任“提醒清单”12份,提出整改问题26个。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用清单制从严执行个人事项报告。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制定出台了《云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提醒清单制度(试行)》,要求领导干部除每年一次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外,个人重大事项实行随时发生变化随时报告制度,即填报《云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临时报告表》。2015年来共开展40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收集上报工作及921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发出提醒清单107份。

(罗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