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严格落实两节“八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6-01-05 08:33:05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剑川县纪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紧盯“四风”问题,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节俭的元旦、春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为全县党员干部划定了纪律“红线”, 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二是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三是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六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七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盯住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元旦春节期间省纪委“八个严禁”和值班纪律等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及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