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抓好 “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一项项制度、一条条措施、一套套“组合拳”在兰坪县全面铺开,从不同层面不约而同地锁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总方针,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坚决做到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兰坪县纪委监察局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制度创新,以推动责任落实为重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总纲,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等制度,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角度对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承担的责任给予明确界定。
如何把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兰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玉露说:“除了要主动扛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这个担子外,还要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全面落实的完整链条。用完善的制度,有力的举措,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今年以来,兰坪县纪委监察局牢牢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这个担子,细化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做到明职责、勤履职、严问责,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专题报告制度、责任追究报告等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职的紧迫性。在履职实践中,兰坪县委、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两个责任”,直接同八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面对面指出问题,交任务、明职责、传压力。对全县118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施任前廉政谈话,对2014年全县106个党政领导班子和849名科级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并认真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促检查工作,对全县97个领导班子,867名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和通报。
当前,兰坪县牢牢抓住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以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推着监督责任跑,以纪检监察机关有效的执纪监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促进“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