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五个整治”推进“为官不为”整治

发布时间:2016-01-04 10:05:32   来源:怒江州纪委

在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福贡县精心组织,创新载体,多措并举,坚持以“五个整治”为抓手,切实推进“为官不为”整治工作。

以任务清单管理整治“为官不为”。为深入治理“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福贡县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创作载体,积极推行任务清单管理工作法,并制定下发了《福贡县在部分乡<镇>及县直部门试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一是清单制定。全县各级试行部门任务清单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任务目标,结合职能职责、工作要点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任务清单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级分管领导、县委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工作任务清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二是季度考核。县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试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实行季度考核。三是跟踪问效。福贡县把工作任务清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努力创建一支有为、能为、敢为的干部队伍。

以开展干部巡察整治“为官不为”。为塑造一支有为、敢为、担当的干部队伍,增强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福贡县选派4个巡察工作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面对面交谈,采取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和重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7个乡(镇)和44个县直部门,全面了解了领导班子运行、领导班子履职、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干部培养管理等相关情况。并将巡察结果将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定期分析、年度考核评价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县管干部的重要依据。

以强化追责问责整治“为官不为”。为切实治理“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形成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颁布了《福贡县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追责方案》,明确了追责的情形、方式、程序等规定和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依法有序、公正公开、权责统一、责罚适当、依靠群众、实事求是、惩教结合的原则,组建督查组,对全县“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10种情形问题进行了动态的督导检查,急刹、狠刹、扼杀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

以推行日常督查整治“为官不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四风”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加强了对全县各级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日常督查,特别是强化了对 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行为督查检查力度,从而深入整治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

以开设举报热线整治“为官不为”。为切实抓好“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秉公执法执纪要求。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开通创建了电话和网络举报、设立电子举报邮箱等投诉方式,并通过公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公示了投诉方式,随时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行为的投诉举报。一经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