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追责防止信访事项“一督了之”

发布时间:2016-12-01 09:07: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国家信访局近日公开发布了《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各个环节。《意见》明确,信访事项督查要明确后续督办责任,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实地督查督办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信访实地督查落实不到位、“一督了之”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信访工作受理“雷声大”、办理“雨点小”,使实地督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此次国家信访局出台《意见》,对信访实地督查的全流程予以加强和规范,将“责任追究”予以明确,强化了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以严格督查推动问题解决,让群众来信、来访真正达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打蛇打七寸,牵牛牵鼻子。只有抓牢信访实地督查工作责任落实的牛鼻子,对实地督查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甚至拒不整改或编报虚假材料的单位和责任人,敢于“亮剑”、勇于问责,才能切实提升信访实地督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推动问题解决,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孟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