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实行催办督办 提高纪律审查质量

发布时间:2016-10-20 09:08: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你委关于杨某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已超过时限,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将该案件列为督办事项……”近日,云南省龙陵县林业局纪委收到县纪委发出的《纪律审查工作督办通知》。

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切实转变监督执纪理念,针对纪律审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措施,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效。

纪律审查催办督办制度就是具体措施之一。县纪委严格按照规定对在办件进行梳理,把超时限未办结的列为催办督办事项,对相关负责单位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按时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及未按期办结原因报告县纪委,未按时上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共向4个单位发出督办通知5份。

此外,该县紧紧围绕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了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涉案款物管理办法、约谈领导干部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制作了《初核问题线索签批单》《约谈通知书》等各类文书,推动纪律审查工作精细化。在纪律审查方式上推行交叉审查,由县纪委筛选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具有可查价值的问题线索,组织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交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4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68件,共立案29件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