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6省直部门责任人被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6-09-26 11:28: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云南省纪委就省委巡视机构在巡视中发现的6个省直部门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省委和省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根据通报,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云南省商务厅原领导班子8名成员、8名现任厅级领导、2名厅办公室负责人在其所辖的2家公司违规报销个人通信费。

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违规用公款支付领导班子成员及厅级干部个人手机通信费。

2010年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自行决定把省财政安排外事工作特殊经费中的通信费,以补贴形式发放给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期间,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向办领导和非从事上联工作的职能处室领导等16人发放电话费补助。

2013年至2015年7月,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用公款支付党组班子成员、省文联4名老领导以及其他3名干部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通信费。

2013年以来,云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7名成员、机关处室16名负责人的手机通信费由局财务全额支付。其下属机关农场2014年10月以来、机关卫生所2014年1月以来均由财务发放通信费。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领导班子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津贴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云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