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对州纪委机关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

发布时间:2016-08-16 07:37: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理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样才能在抓监督执纪问责时更有底气。”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逢会必讲。

文山州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出台《文山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县市也积极探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办法,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以更严的纪律划“红线”、定规矩,在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严格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

同时,在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中下功夫,明察暗访成为监督常态。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州纪委机关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对州级有关部门纪检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对县级纪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严守纪律作风要求,对之前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玩游戏的错误行为要尽快改正。”“感谢组织的提醒,这是组织对我的决心,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严守纪律。”这是近日该州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与州属某单位纪检监察室主任的对话。

2016年以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存在违纪问题的3位州属部门纪委(纪检组)同志进行了约谈。坚持每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专项检查、约谈警示、年终民主测评。目前,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州属部门纪委、纪检组干部全面排查存在或者潜在的廉政风险点,211人共排查出696个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785条。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使“手电筒”不光照别人,也照向自己,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