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实践“第一种形态” 红脸出汗成常态 今年前6个月谈话函询167人

发布时间:2016-07-26 09:16:4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要不是纪委及时对我谈话提醒,我可能就要成为被通报曝光的‘名人’了。”这是5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李某被局纪委约谈后的感慨。

之所以对李某进行约谈,是因为有举报反映李某打算为儿子办“满月酒”,部分辖区内监管对象准备参加宴请以示祝贺。约谈中,李某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停止了违规宴请行为,把问题讲清后,他如释重负。

“实践‘第一种形态’,重在压实责任特别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西山区委书记周红斌说,“各级党组织只有把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有问题就指出来、及时纠正,防止从违纪滑向违法,才能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发生。”

今年以来,西山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常管常严。1至6月,西山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6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

区委研究出台了《西山区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醒谈话、组织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具体工作方式,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区委班子成员分别约谈了69个单位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区纪委对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谈话、函询并要求签字背书。针对近年来城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情况,区纪委班子成员还多次到城管部门调研座谈,并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积极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先后对监督联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45次,发现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11个,开展谈话提醒39人次。

一次谈话函询并不意味着问题解决。西山区规定,谈话函询结束后,被谈话对象要形成情况说明和问题整改书面材料,经所在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签字背书后报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检查发现情况说明和问题整改不实,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未进行整改的,将直接启动执纪审查,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将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谭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