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巡察发现12个方面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20 11:00:2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云南省保山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全市五县(区、市)党委政府、市政府工贸园区、市水长工业园区、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对县市区(园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遵守“六项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巡察。

此次巡察参照巡视工作的做法,采取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巡察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后,移交相关室进行处理。巡察中,与136名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200余份,共深入被巡察单位所属乡镇(部门)47个。

通过巡察,发现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中存在的违纪、干部选拔任用及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12个方面的问题;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21件,其中处级干部问题线索17件,科级干部问题线索4件。(黄波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