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堤坝

发布时间:2016-07-13 11:34: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行动指南。要求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其中,落实好第一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需精耕细作,常抓不懈,筑起抓早抓小、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堤坝。

学习教育常态化。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这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难度也大。“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若第一道堤坝没有筑起来,后面三种形态也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并使其常态化。首先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谈话提醒经常化。当前,一些基层组织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中还存在不敢用、不会用、不愿用和使用方式单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和蜕变视而不见,开展谈话提醒不敢理直气壮,甚至还要申明是党委和纪委要求的,自己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然而,祸患常积于忽微,违法者必先违纪。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不仅是因为其自身一个个小错的累积,也与单位党组织失察失管,未能及时咬耳扯袖、治病纠偏有关。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抓早抓小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严管严察的方法,以有效的监督执纪防患于未然,实现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经常化,通过及时组织函询、提醒批评、教育诫勉,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主体责任具体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然而,少数基层党委存在“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全面、行动缺少自觉”的现象,片面地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委无关,更不能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来履行主体责任,由此导致“四种形态”力度和成效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单位抓早抓小落实不力。其实,王岐山同志早就明确强调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对于存在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完善措施,注重从关口前移、严肃党内生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抓起,扎实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格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对照和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他们知错认错、警醒刹车。同时,对不敢担当、推卸责任、能力不适应、不敢负责任的领导干部也要严肃处理,倒逼主体责任具体化,使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机制建设精准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面广量大、点多线长,如果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时紧时松、时宽时严,就容易导致防线失守,起不到第一道堤坝的作用。笔者认为,破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难题,关键在于打开“机制建设精准化”这把锁。对照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办法和措施。尤其要把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处置等工作机制,在细节上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筑牢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防线。(周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