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建局副局长、隆阳区城投公司总经理姜晓东在工程验收期间收受施工方‘红包’1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云南省保山市通报了一起该市开展“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保山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整治行动,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坚决刹住违规收送“红包”的歪风。
保山市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制度执行上,先后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山市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转发了《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严禁党员干部在评审中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红包”。
“我承诺:不向单位和个人送‘红包’,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红包’。”整治工作期间,全市874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签订了不以任何形式违规收送“红包”承诺书。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将严禁违规收送“红包”作为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谈话的必谈内容;每逢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将严禁违规收送“红包”作为纪律要求的重要部分;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作为必讲内容,以案释纪。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加大对各单位的监督力度,并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视反馈、廉政谈话等,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同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大力整治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问题8个,共有70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116.24万元。(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