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是党员干部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6-06-22 17:33: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现实工作中,有些党员干部往往会陷入这样一种错误思维:党纪党规是底线,不贪不占,不违反党纪党规,就不会碰底线。他们却忽视了另外一个底线,那就是敢担当、有作为。殊不知,遵守党纪,最终的落脚点是履职尽责;践行党的宗旨,最终是要体现在担当上。

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一则寓言故事。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以“虽无功,但总无过”自辩。阎王斥道:如果不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更好?故事虽为虚构,道理却发人深省。

为官不为,何以为官?一些党员干部虽然能守住党纪党规的底线,却安于做“太平官”,享受着职务待遇,却不履行与职务对等的担当,不是小心慎为,而是索性不为,以“不出事”为底线。这个底线成了他们明哲保身、趋利避害、少干少出错的 “为官之道”。然而,他们忘了:不守党纪是碰底线,不履职尽责也是碰底线。

党员干部本身就包含着两层意思:党员,是第一身份,要守党纪、强党性;干部,干字当头,就是要干,不干就不配为干部。这也意味着为官须做到为与不为:“不为”就是不逾越党纪的底线;“为”就是履职尽责,担起自己的责任。这如同火车的两条轨道,轨道的作用不仅是让火车不越轨,还要在不越轨的前提下,向前方行驶。

守党纪和敢担当就是党员干部的“双轨”,缺一不可。守党纪,是为了在党章党纪的指引和约束下更好地有所作为;敢担当,是为了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对于违反党纪,干了不该干的事,要惩处;对于不担当,不干你该干的事,要问责。

“两学一做”最终要体现在“做”上,对党忠诚最终要体现在担当上。如果没有担当,不能履职尽责,连本职工作都干不好,哪里算得上是合格党员呢?如果行动上没有担当、没有作为,不符合党的要求,践行不了党的宗旨,哪里算得上是对党忠诚呢?

今后党纪会更严,问责也会更严。有些党员干部敬畏党纪高悬,清楚越过党纪红线的后果,却不清楚不担当触碰职责底线的后果,要通过问责唤醒他们的职责意识。

驼负千斤,蚁驮一粒。践行党的宗旨,忠于党章勇担当,立足本职,各尽其能,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本分。(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