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项目承包给妻弟 元江民政局长违规插手工程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6-03-31 08:34: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原以为‘肥水不流外人田’,工程项目反正是要做,只要造价不掺假,谁来干都一样,不料会受到党纪处分……”近日,云南省元江县民政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杨顺福后悔不已。由于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杨顺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省被通报曝光。

原来,2015年下半年,元江县纪委多次接到群众反映该县烈士陵园项目中有领导违规操作的问题。县纪委随即对涉及杨顺福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5月底至6月初,该县民政局发包烈士陵园绿化用地、排水沟等新增工程项目,杨顺福的妻弟杨国华获悉后找到他,希望“近水楼台先得月”拿到部分项目。杨顺福明知道工程项目都是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领导干部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这让他一时左右为难。最终,为了满足杨国华的要求,杨顺福在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情况下,采取拆分的方式,私下授意工程预算部门,将原本造价18万元的工程一分为二,承包给其妻弟。

“本以为将一个工程分成两个小工程,不会有人知道,又是亲戚请我帮忙,没想到还是被查处了。”杨顺福在被调查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