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强化“四个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5-12-31 16:33:52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西盟县纪委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四个监督”,着力打造值得信赖、敢于亮剑、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自我监督。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人人有舞台、个个能出彩”活动为抓手,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1次;组织开展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5期;组织参加省、市、县综合业务培训17次28人。二是学习先进事迹。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付天华同志先进事迹,鼓舞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廉政勤政。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纪检干部到普洱监狱、县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剖析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使纪检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我免疫能力。同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反复提醒不厌其烦,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用好约谈“利器”。积极开展“约谈”活动,警醒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责任弦”,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强化制度监督。正人先正己。西盟县始终坚持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一是建立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包案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二是实行上下班纪律常委督查制。机关8名纪委常委定期不定期对上下班纪律进行督查,年内共开展机关工作纪律督查10余次。三是健全完善纪检干部流动机制,疏通“出口”,严把“入口”。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坚持高标准选人用人,不断优化年龄和专业结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先后内部交流提拔5名科级干部,外部交流提拔6名科级干部,选拔6名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四是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库。全县31名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按要求对28名县纪委监察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确保“家底清、数字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强化岗位监督。一是制定了《西盟县纪检监察工作规则(试行)》、《西盟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县纪委监察局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西盟县纪委监察机关派出机构工作机制制度》等,明确了纪委和纪工委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工委和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了各科室、各工委的工作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强化岗位监督。二是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派驻机构、机关科室、岗位个人三个层面认真查找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监管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将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业务流程上墙公开公示,让群众更好地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三是建立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

强化立体监督。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组织、社会、家庭立体监督模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监督。一是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每年向县人大、政协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同时,明确了干部室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科室,开展经常性干部监督。二是社会监督。聘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行风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家庭监督。通过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哨兵”,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关。(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