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多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5-12-29 14:57:46   来源:丽江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古城区纪委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把抓学习、抓主业、抓管理、抓监督贯穿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抓学习,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古城区纪委监察局始终把强化学习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一是通过开展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平时自学的方式加强学习,纪委常委带头上专题党课9期。二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76名纪检监察干部名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组织43名纪检监察干部前往丽江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唤醒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

抓主业,着力打造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转变职责定位、力量优化整合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打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升级版”。一是在区委、政府的支持下,实现了全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单独设置,让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回归监督“主业”。二是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先后组织60人次参加省、市级的各类业务培训,区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06人次,通过培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

抓管理,打造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无小事,区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不让作风有松懈之机,从严格公车管理、严格公务接待、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日常管理等多面入手狠抓作风建设。用制度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从制度上规范纪检监察队伍管理,从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等对方面规范干部行为,不断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  

抓监督,着力打造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总要求,制定《古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职能职责,从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中依法依纪依规履职,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