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四举措”铸就反腐新军

发布时间:2015-12-29 10:51:07   来源:保山市纪委

十八大以来,施甸县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的要求,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打铁必先铸就铁打的人的理念,立足现状,多措并举,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照“三严三实”的标准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新军。

抓思想教育,着力把握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学习的表率,与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断强化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安排纪检监察干部紧扣反腐败形势任务制作党性教育培训课件19个,利用委局机关周周讲平台练兵宣讲;每年组织1--2次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善洲林场以杨善洲为镜子开展廉洁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记使命,坚守信念,在反腐新常态下不迷失方向。

抓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十八大以来,累计向中国方正出版社购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2万余册发放给纪检监察系统,要求通过书本学知识、学技能、强本领。每年至少组织1—2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纪律审查、问责、信访、信息和宣传稿件撰写等方方面面。累计安排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学习29人次。充分利用纪检网站、微信平台等开展学习交流培训,要求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每天至少打开纪检网站学习2次,每天至少通过手机微信开展2次学习交流。

抓管理转作风,着力维护队伍形象。施甸县纪委坚持以“五带头”树立干部队伍形象、以“五严禁”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切实维护了干部队伍良好形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党章、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调查研究、带头为民办事、带头清正廉洁,严禁工作懈怠、作风散慢,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公共场所酗酒,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接受影响机关形象的宴请,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象的宴请。建立和严格执行下乡就餐缴费制度,要求下基层人员就餐必须按照当地标准缴纳餐费;建立分级教育管理机制和廉政提醒谈话机制等,对新进人员、表现较差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疏导。

抓培养选拔,着力增强队伍活力。按照《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每年适当招录公务员和选调年轻干部,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建立年轻干部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交流会,让他们相互交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近期工作目标,帮助其健康成长。加大轮岗锻炼力度,轮流选派纪检干部担任新农村指导员,每年安排3至5名干部轮换岗位。疏通出口,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并鼓励支持纪检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公开遴选考试。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共提拔20名、系统内轮岗交流24名、从系统外选调19名,参加保山市遴选2名,考试录用2人。

施甸县纪委多措并举铸就反腐新军,保持了“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了中央纪委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要求。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5件(次),初核71件,立案37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给予政纪处分18人。(杨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