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深化“三转”找准定位防止“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5-12-15 08:44:1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着力深化“三转”,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对进一步明晰思路,准确定位,聚集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夯实“三转”思想基础。一是开展案例点评“释转”。召开年度典型案例汇报分析会,州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机关每部门“三转”工作案例进行逐一点评,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以案释转。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促转”。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了“严转、立转、硬转”和“严、深、细、实”的工作要求,报经州委同意,对州纪委常委提出了“约法五章十八条”,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18条行为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守纪律、做好表率、防止“灯下黑”。查处并集中公开曝光了全州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同时要求州纪委全体人员外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出差期间食宿要按标准回单位报销,外出工作期间一律严禁饮酒,严禁参与除工作外的其他活动。州纪委及时从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彻底抽回长期派驻该中心的干部和不再直接参与《西双版纳热线》栏目工作等。三是公开信息发布“说转”。聚焦主业主责,加强宣传、宣讲和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平台、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网站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发布每天、每个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权威信息、工作简讯和新闻报道。截至目前,手机平台共发布权威信息87000余条,纪检监察网站发布信息283条,州纪委有关领导外出宣讲10场次。精心安排有授课经验的同志为全州各级干部授课,进一步阐释“三转”,筑牢思想基础、凝心聚力、扫清障碍。

“三转”组织机构基本健全。清理压缩议事协调机构,州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6个精简到14个;州纪委监察局机关撤销4个内设机构,新设4个内设机构,重组3个内设机构。调整后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及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总数63.6%和61.25%,机关内部轮岗25人次、交流任职3人、下派挂职3人、提拔任用4人,主业更加突出,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

“三转”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回归本职从严执纪。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加强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着力解决推进“三转”惯性思维、路径依赖的问题。积极探索廉政约谈提醒、信访督查督办、反“四风”专责专司、责任事故“以我为主”的问责督办等制度,紧紧咬住本职,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先行探索“两个为主”。抓住案件查办、干部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两个具体问题,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从州纪委监察局机关选派3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三县市纪委任纪委副书记并具体分管案件查办工作,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三县市纪委监察局挂职监察局副局长。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州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和分片联系制度,督促县市纪委、派出机构主动查办案件,对省委巡视组、省纪委转交办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实行州纪委书记、州纪委信访室主任、州纪委派出纪工委、县市纪委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办件质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做实了“两个为主”,探索了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三是惩治腐败的成效初步显现。在案件查办方面,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9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立案9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4.7%,涉案人员103人,结案8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1.5%,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22人,一般干部9人,其他人员5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件,刑事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218万元。在“四风”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2015年上半年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29件45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给予问责处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