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四举措”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

发布时间:2015-12-10 09:59:53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来,按照“三转”工作要求,景东县纪委积极探索落实纪检干部专职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规范履职。制定下发《关于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对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县级纪委参与的11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98个,保留17个,乡镇纪委也进行相应的调整清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从那些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工作中退出来,全身投入到纪律审查工作中。同时,完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向上级纪委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

开展常态执纪。加大执纪监督的频率和力度,以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社会关注、关切的灾后重建、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为重点,进行项目推行、资金管理、民生诉求等为重点的保障性督查;以防止节假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等问题为抓手,进行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等歪风邪气进行纠偏督查;以日常严抓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为载体,对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失职渎职问题重点纪律督查等。建立“大督查”工作格局,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探索业务练兵。以学习理论知识、讲业务技能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一学一讲一看”等互动学习,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团结协作和政治觉悟;以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的专题纪检业务培训和到浙江大学短训等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以科室交叉协作办案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和办案安全意识等等。明确学习目标,坚持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履职能力。

实施从严正己。制定《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信访干部的纪律守则》等要求,明确办案和信访干部的工作要求;修改完善纪检监察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严格管理;制度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视情况进行追责。不断完善纪检内部管理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作风不正等不合格的纪检干部坚决调离纪检岗位,确保纪检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