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准确站位 扛起监督执纪之责

发布时间:2015-12-07 17:05:32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准确站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扎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出台“两责任一追究”实施办法,利用会议、网站、宣传报道、廉政读本、纪检监察刊物等加强对两个责任的宣传解读,筑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列出责任清单,划出责任重点,厘清责任范围,健全完善报告制度、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组成检查组,通过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全年考核等方式,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督查。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动真促真动。去年以来,共对14名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由原来参与的150个减少到15个,精简率90%,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规范全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找准站位,明确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在配齐乡镇纪委班子,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纪检监督小组管理的同时,在工信、教育、农业等7个县直党委成立纪检监察室,配备纪委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专干各1名,并按标准落实了纪检津贴。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对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进行优化整合,优先配齐配强纪律审查委室人员,日前从事纪律审查主业人数18名,占内设机构总人数的60%。

纪律审查不断加大。认真受理信访举报,2015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2993件次,办结2984件次,办结率99.7%,群众满意率99.93%。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0件(检举控告75件,业务范围外25件)。其中:本级受理52件,上级交办48件;已办结97件,正在办理3件。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今年以来,共立案31件43人,结案31件43人(涉及乡科级4件7人)。通过执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41万元。坚持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并重。在实行“一案双查”的同时,注重抓好案后整改工作,相继出台了五项不直接分管、组级资金乡村代管、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规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今年以来,龙陵县充分利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这条有效经验,开展常态化督查。统一制作和发送廉政短信、手机报廉政寄语,公布节日期间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3批次,派出了9个督查组,查访酒店、娱乐场所等30余个。对督察范围内的餐馆用餐开具发票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排查发票900余张。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县纪委监察局约谈了125名党政一把手。以“零容忍”的态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共有866个单位(含内设机构、二级单位、村和社区)和404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公开承诺和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单位及个人承诺书和承诺综合报告。开通了“廉政账户”,目前该账户共存入资金1笔,共计0.5万元。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和事中监督制度,查处了1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案件,党纪处分1人。下发了《关于禁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或参与宴席闲餐(歪顿)的通知》,对抵制、破除“闲顿”歪风做了具体规定。

源头预防深化拓展。开展“廉政文章月月读”活动,每月定期向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一篇与工作实际、岗位实际结合较密切的廉政文章或案例剖析; 组织县处级实职领导干部家属33人到保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保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1部,累计7000多人次受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制发案件通报3期;及时在门户网站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行为,共发布本地典型案例13条,其他各级典型案例105条,以鲜活实例诠释损害群众利益者,必将受到党纪严肃处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教育提醒机制,及时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共对51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249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0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自学、互学、实践中学、外出培训学”的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坚持推行“每周一课”制度,由委局领导、各室、各纪工委精选内容轮流主持授课,内容紧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党纪党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纪律审查工作等相关知识进行学习,开展谈心得、谈体会和交流点评活动,截止目前,共举办“每周一课”48课,参学人员2976人次;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根据需要不断优化知识结构。2015年共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县举办的各种理论业务培训17批32人次。安排4名乡镇(县直单位)年轻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顶岗锻炼、跟班学习。建立《龙陵县纪委上下班打卡制度》、《龙陵县纪委请销假制度》、《龙陵县纪委工作交办制度》、《龙陵县纪委财务审批制度》、《龙陵县纪委内部督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管理,进一步强化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意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权,照制度办事,严管纪检干部。今年以来,共发出《交办通知》36个、提出交办事项119项,县纪委常委会听取汇报3次;开展内部督查5次,纪律作风督查形成常态化。(王龙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