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三不容”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

发布时间:2015-12-04 08:03:41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坚持教育引导与组织处理并重,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强化抽查核实、信息沟通、提醒函询诫勉,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

强化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容“隐瞒”。按一定比例对州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对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今年以来,重点抽查核实了69名拟提拔任用干部考察对象,其中,1名乡科级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了任用。

强化信息沟通,干部违规违纪违法不容“躲藏”。围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针对干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制度等,纪委监察、组织人社、法检公安、审计信访等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进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实现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全州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86件,其中,初核574件(次),立案360件,结案36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8人,涉及县处级10人,乡科级105人。

强化提醒函询诫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容“松绑”。在日常管理监督、专题教育和干部任前谈话等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需要注意的情况,与干部坦诚相见,及时交流思想、提醒教育。对信访、举报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函询了解情况,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领导干部构成违纪,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受到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今年以来,全州共谈话提醒172人、函询4人、诫勉27人,问责处理“庸懒散拖”等公职人员24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