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纪委多措并举强化自身建设

发布时间:2015-11-27 00:13:16   来源:临沧市纪委

镇康县纪委坚持“抓队伍、转作风、强素质、促工作”的理念,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5年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考核奖惩等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覆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

抓学习,提升素质。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以机关集中学习、干部在线教育、网络媒体等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其他各类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并正确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组织调训、以案代训、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干部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干部熟悉掌握运用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覆职能力和水平。2015年,共组织机关集中学习20场620余人次,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班学习6人次,县级各类培训班学习55人次,实行以案代训7人次。

抓作风,严管干部。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学习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对不遵守制度规定和违反各项纪律要求的纪检干部严肃处理;落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立身之本,进一步增强干部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

抓考核,激发活力。严格执行制度,年底,对机关各委室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信息任务情况及遵守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日常请销假制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分项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在机关内部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工作计划、信息考核等任务和不遵守学习及请销假制度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公务员考核、党员民主测评评先评优资格,对出色完成任务、表现优秀的干部,可进行多向评优。通过奖惩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