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五项措施加强乡镇纪委建设

发布时间:2015-11-26 09:00:2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宾川县以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1-10月,全县10个乡镇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1件,进行党政纪立案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实现各乡镇均有自办案件的目标。

提升纪委规格。县委切实加强乡镇纪委班子建设,将全县10个乡镇纪委高配为正科级,配备1名书记、1名副书记和1名纪检监察专干,提升乡镇纪委规格,充实工作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纪委委员的管理和教育,提升纪委委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加强设施建设。各乡镇按照要求和标准完成了谈话室建设,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办公办案设备,并在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乡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大理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宾川县关于落实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增强乡镇纪委主责意识,强化监督职责。年初,县纪委将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到乡镇纪委,乡镇纪委书记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实行县纪委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县纪委常委定期深入乡镇纪委开展培训教育、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案件查办,对交由乡镇纪委办理的信访件,由县纪委挂钩领导和办案人员对办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调查不深入、有问题未发现、敷衍了事,该立案未立案的将严肃追责。将乡镇自办案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取消优秀等次评定资格。

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加强乡镇纪委素质和能力建设,将党章、党政纪条规和案件检查条例等作为学习内容,要求乡镇纪委领导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在每月底召开的专题学习会上背诵。同时,通过参与案例分析,发表自己的看法。为增强办案能力,根据需要抽调乡镇纪委领导参与县纪委案件查办,在协助工作中熟悉办案业务,学习办案技巧。县纪委办案人员把指导基层办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乡镇查办的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从初核到审理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从严干部管理。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从严管理,对违规干部严肃处理。2014年以来,对1名乡镇纪委书记因不遵守值班纪律带班期间擅离职守、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公务用车未粘贴公车标识、在森林火灾戒严期值班带班中发生森林火灾知情后未妥善处理进行立案调查,并调整了工作岗位。对1名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查办案件不敢碰硬的乡镇纪委书记调离纪检工作岗位。先后对5名职务侵占、贪污等严重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进行立案调查。(杨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