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五严”措施选好用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5-11-24 08:08:19   来源:德宏州纪委

芒市市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选人用人管人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1至10月,全市共任免干部261人,其中:提拔任职44人,交流调整任职142人,免职75人。

严把干部选用标准,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能力作风关、工作实绩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任用审批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乡镇干部来源不足、队伍不够稳定、能力素质和思想作风还不适应等主要问题,进一步突出重视基层、注重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

严推轮岗交流,强化素质提升和抗风险能力。制定下发《芒市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坚持积极稳妥、优化结构、注重实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以集中交流为主,平时交流为辅,突出轮岗交流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优先安排重点培养的少数民族干部、优秀干部进行轮岗锻炼;规范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在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驾驭复杂环境的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化解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过长出现的疲劳思想和懈怠心态,进一步降低岗位廉政风险问题。

严格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制定下发《芒市强化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约谈制度》,明确要求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好党建的第一要务紧紧的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市委对抓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在全市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被约谈的,由组织部门按组织程序进行调整;约谈以突出问题导向,谈思想正风气、谈党建促发展、谈纪律严要求,把问题谈通谈透,把思路理清理实,把“梗阻”打通理畅,扎实推进基层但党风廉政建设。

严律分类监督,强化责任上肩、主动担当的意识。制定下发《芒市科级领导干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重点突出对党政“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年轻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的监督,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角色转换的监督管理,通过条分缕析监管范围和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

严明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制度,强化作风下沉。制定下发《芒市市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下派行政村锻炼管理制度》,明确下派锻炼时间为一年并计入乡镇工作经历;要求所在乡镇要严格其下派期间考勤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在岗情况将作为试用期考核和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对锻炼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全市范围内表彰,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旨在让干部学会接地气,工作作风下沉,增强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