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出台《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监督干部。形成管理全面、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监督新常态。
东川区委书记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上对干部监督作出要求。“要持续整治干部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整治‘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快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从政环境。”
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严肃问责。一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对党不忠诚、个人不干净、工作不担当,造成恶劣影响的。二是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四是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五是对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对班子成员或者下属疏于管理监督,致使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是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八是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或者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是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据了解,2015年以来,全区共问责了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21人,切实解决干部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3次实名通报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事和人48起63人,教育干部懂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