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锻造“铁军队伍”适应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11-18 15:26: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昌宁县纪委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求,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围绕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内部监管三个方面,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教育引导“拉袖子”。充分利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责述廉、落实监督责任培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等,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提醒,引导他们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不碰高压线、不进危险区。在培训会上组织观看《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警示教育片,并集体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他们用前车之鉴警醒自己,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在作风问题上不出错,在廉洁自律上不出事。

监督检查“提领子”。通过定期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用群众的眼睛和耳朵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个别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提醒提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他们及时纠正,帮助他们立即整改。

问责惩戒“动刀子”。坚持“执纪者务必严守党纪国法,执纪者违纪违法更要严肃处理”的原则,用更严厉的惩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追究,坚决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不搞内外有别,不搞差异化。对全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3个单位的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此次谈话,在全县纪检监察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教育和警醒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

通过“拉袖子”、“提领子”、“动刀子”,昌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亲民、依法用权和廉洁自律“五个表率”,真正锻造一支“铁军队伍”来适应新常态。(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