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五项制度严管纪检干部

发布时间:2015-11-16 17:21: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纪委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管理,进一步强化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意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权,照制度办事,严管纪检干部,打造过硬纪检干部队伍。

严格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通过录取指纹方式打卡,每天四次严格打卡,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如遇有事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的,必须分别向考勤登记员、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报告备案备查方可。本周考勤情况于下周一汇总通报,并进行公示。

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书记审批;副书记、副局长、纪工委书记请假由书记批准。必须写出请假条,按权限签批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假,后补假条,假条报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严格实行工作交办制度。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各级文件要求及领导安排的事项,以县纪委办公室《交办通知》的方式进行交办,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委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目标要求等,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对未按时限办结的,进行督办或约谈,有效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力。今年以来,共发出《交办通知》36个、提出交办事项119项,县纪委常委会听取汇报3次。

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对委局涉及的所有与财务有关的公务活动,包括公务接待、办案用餐、办公用品采购、出差、车辆维修、车辆加油等必须事前审批,填写相应审批单据,经层层审核签批后方能办理,促使财务运行更加规范。

严格实行内部督查制度。成立委局机关内部督查组,重点督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无故脱岗办私事、不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上班淘宝、玩游戏、看电影的现象,是否存在交办事项不及时完成的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拖沓等情况……对查出问题的个人和科室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共开展内部督查5次,纪律作风督查形成常态化。 (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