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对各级干部严管厚爱,带上“紧箍咒”,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严把选人用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等制度,按规定对拟调整的乡镇党政正职、任期不满的干部、拟破格提拔的干部、从企事业单位调任的干部,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及时向市委、市委组织部报告,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县委常委会才讨论决定。在干部人事调整中,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回避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资格条件关、程序关、廉政关,确保选人用人质量,不存在“带病提拔”和“带病重用”的情况。
治理超职数配备。研究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经摸底排查,摸清了超职数配备干部底数, 2015年,在干部人事调整中,消化超配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4名。在今后干部人事调整中,将继续有序消化超配领导干部。
清理领导干部兼职。在全县范围内严肃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有3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2名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这5名兼职领导干部兼职期间未领取任何薪酬。目前,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已自愿辞去兼任职务;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退休领导干部,已按相关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严管个人有关事项。纪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责任科室,及时转发相关文件至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自觉加强对文件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要求,严格审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确保报表填写真实、详细、完整。每年集中受理处级领导干部和全县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干管权限进行监督管理。2015年新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数据库,为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清理“吃空饷”人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在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体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县“吃空饷”人员共32名,其中:返回单位上班10名,办理辞职手续3名,办理病休手续19名。
严格出国(境)审批。2015年以来,该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4人,因私出国(境)3人,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因公(私)出国(境)人员符合审批条件,材料、手续齐全。为进一步加强特定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及相关证件的管理工作,共统一收缴109本特定岗位人员出国(境)证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对12名市管领导干部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登记,上缴市委组织部管理。
规范干部档案资料。坚持“求精、求真、求全、求严”的原则,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逐卷审核。截止目前,共清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82卷,共收集档案材料500余份,对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把干部任用资格条件提供了充足的依据。( 程大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