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坚决把“三不”年轻干部调整下来

发布时间:2015-11-09 13:01:50   来源:昆明市纪委

“年轻干部中在现岗位上存在不适应、不胜任、不称职,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 形象工程’,违规改学历、改经历、改年龄,搞小圈子,闹不团结、托请拉票、跑官要官的,要坚决调整下来”……

近日,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三个用人导向”,注重交流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和民族地区年轻干部,力争40岁左右正处级领导干部占同级总数5%以上,实现年轻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数量规模更加合理,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办法》强调,强化实践锻炼,规定年轻干部提任县处级须2年以上基层经历。坚持每年从市级机关选派一批缺乏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培养锻炼、驻村包点。每年选派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及指导员,相应层级的年轻干部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常务书记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年轻干部比例要达到50%左右。

《办法》要求,要坚持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年轻干部,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管工作业绩与管思想作风相统一。年轻干部交流后应当保持其任期相对稳定,防止为了提职级、补经历、转身份等频繁变动岗位,特别要注重管好年轻党政正职。

《办法》规定,要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年轻干部日常监督。对一些突出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诫勉的要诫勉,该处理的要处理。对热衷经营人脉、编织关系网,请人打招呼、递条子,借挂职交流频繁变动岗位转身份、升级别,不愿意到基层和艰苦岗位工作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坚持“七个坚决调整和不用”,特别是现职年轻干部中存在“三不”现象的,要坚决调整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