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旁听庭审 提高纪检干部纪律审查能力

发布时间:2015-10-24 09:37:39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能力,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执纪力量,宁洱县纪委案检室与宁洱县人民法院联系,组织案检室干部参加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庭审旁听。2015年以来,共参加庭审旁听5场9人次。

通过旁听案件庭审过程,大家更进一步地掌握了法院在庭审此类案件时对证据的要求,学习了审查取证和对违纪事实认定的思路和技巧,对法律法规的运用有了更为全面的掌握。这对案件审查人员提高案件审查业务能力有很强的针对性,打破了老经验、老办法的局限,起到了“跳出纪检看纪检”的作用。

面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越加错综复杂的违纪行为,在工作中,宁洱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纪国法的同时,根据每个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有意识地培养其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建立案件查办工作业务学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业务学习培训会,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办案能手授课,提高案件查办业务技能。积极参加旁听法院审判贪污受贿、渎职侵权方面案件,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自办的或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联合办理的案件,不断学习、总结、剖析案件,提高办案能力。(李国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