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五从严五强化”提高纪检监察干培训管理科学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5-10-20 09:50:0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管理工作,多措并举,解决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部分干部多年不训等问题,推进干部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截至目前,共调训37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云南师范大学脱产培训;选派171名纪检干部参与中央纪委、省纪委举办的综合业务培训;选派7 名具有发展潜力的纪检干部到上海挂职学习;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纪检干部424人次。

从严规范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组织部分工负责,县、市(区)分级管理的体制。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从严干部培训计划管理,强化统筹部署。州纪委组织部统筹做好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对象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不同班次、不同对象的条件及要求,采取多种培训方式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严格培训计划管理,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

从严干部培训工作程序,强化审批机制。针对部分单位超越干部管理权无计划培训或多头培训等问题,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

从严干部培训组织纪律,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要求选派干部参加培训,培训名额(名单)一经下达,要确保落实;参训人员一经上报审定,要严格执行;被培训的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按要求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培训或在学习培训期间违反组织纪律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从严控制培训需求,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及时了解、掌握干部个人培训需求,因岗定人,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市县区纪委组织干部认真填报工作表格,如实反映干部培训需求意向,每年向州纪委组织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