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四强化”严管实督“自家人”

发布时间:2015-10-10 17:43:35   来源:文山州纪委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不能像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这是近年来,西畴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强化”措施,严管实督“自家人”,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的共识。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堤”。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的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并坚持每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业务培训;坚持正反典型教育,组织观看《杨善洲》、《郑培民》等正面典型教育片和《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防止思想滑坡。

强化建章立制,戴上“紧箍咒”。建立健全《西畴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西畴县纪委监察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西畴县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室负责人述职述廉的规定》、《西畴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工作奖惩办法(试行)》、《西畴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西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考核制度》等18项制度规定,从严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制度规定履职。

强化监督管理,缩紧“自由笼”。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上班期间安排专人巡查制和外出报告制,确保遵规守纪干工作,每月定期公布干部职工出勤和纪律作风情况。同时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将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之下,增强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者更要自觉接受检查的意识。

强化正风肃纪,消除“灯下黑”。正人先正己,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不护短、不姑息、敢亮丑,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纯洁队伍,树好形象。如2014年,对一名擅自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的纪检干部作出了组织处理,调离纪检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