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纪委连自己人都要处理,看来反腐是动真格了。”
“唉,看来这形势是越来越严了,自己也要多注意点了。”
近日,当听到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原纪委副书记魏成祥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拖布卡镇的干部职工议论纷纷。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天生就有‘免疫力’,我们要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制度,最大限度防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东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晖的这番话,表明了东川区纪检监察机关防止“灯下黑”的决心、态度和担当。
“对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离的调离;对不敢抓、不敢管和监督缺位的干部,坚决追责;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介绍。十八大以来,全区3名纪检监察干部先后被纪委立案查处;3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工作失误被问责,其中1名被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在确保惩戒不打折扣的同时,东川区纪委还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重要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组织;外出必须按程序请示同意报备后才能离岗。
同时,制定《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激励办法》,奖优彰先,激发干事热情,督促干部履职、尽责、作为。制定《工作人员工作过错登记办法》,把工作失误、工作效率、举报投诉等事项纳入工作过错的范畴管理,出现一次,谈话提醒;出现两次,调整岗位;出现第三次,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