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做好“加减法”深化“三转”

发布时间:2015-09-21 09:13:22   来源:普洱市纪委

墨江县纪检监察组织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散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办案人员加上去,议事机构减下来,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从解决“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这核心问题出发,把纪律审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点,整合办案人力资源,优化人员配置,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向办案一线倾斜,办案人员始终保持在50%以上,为“拍蝇灭蚊”提供人力保障。制定上报《墨江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方案》,办案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2%,办案人员编制数占机关总编制的78%。15个乡镇均设置监察室,配齐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将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上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6件39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3件13人,一般干部14件15人,其他人员9件11人,涉案金额832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余万元。以权力瘦身转化为廉政强身,找准职责定位,把工作重心和主要力量集中到主业主责上来,改变以往包罗万象的局面。参照上级纪委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情况,对本级牵头或参与的39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退出26个议事机构,参与和保留13个,精简率达67%,切实回归本位,使得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主业更加突出。

督查检查加上去,现场参与减下来,深化监督方式转变。转变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依据《墨江县县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墨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增强主动监督意识,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重点督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集中检查与经常性检查工作,突出两个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紧盯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紧盯关键的少数和少数的关键,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做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推广。利用电子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提高监督检查的科技化水平。运用巡查手段,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不参与主责部门日常工作运行,不现场参与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招拍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人事招考等监督工作,改变了纪检监察机关涉足一般行政部门事务的情况。

工作压力加上去,漂浮行为减下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压使力,带头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牢固树立起标杆意识,查找在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比标准和实绩,及时整改提升,做到行动上快人一步,标准上高人一筹。针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监督无招、工作不起色等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11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执纪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依法行政等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纪检监察系统集训,不断在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打铁还需自身硬,善禁者必先禁自身,始终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狠抓内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开展抽查监督和勤政廉政谈话工作,健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机制规范、机关管理规范、干部行为规范。以魏健、曹立新、杨森林、谢克敏、罗卫国等纪检监察干部反面典型时刻警醒自己,以此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纪律观念、规矩意识,谨慎与敬畏地对待手中权力,慎独慎初、防微杜渐,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