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建立“三类档案”强化干部管理监督

发布时间:2015-09-14 09:31:34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积极探索干部管理监督新模式,通过建立廉政档案、重要档案、违纪档案三类档案,全面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依据,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规范化。

建立“廉政档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注重审计结果运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审计处理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侦察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定期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规范保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作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提供材料依据。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增加重要情况纪实内容,对存在干部档案涂改造假、“裸官”、拉票、跑官要官等负面情况和举报反映问题及查核情况进行重点记录,为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建立“重要档案”,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报告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制度,梳理保存《党政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报告书》,通过“晒出”领导干部隐形社会关系,杜绝违反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情况。全面登记掌握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从业情况,引导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亲属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强组织监督。排查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建立完善兼职(任职)登记台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审批或备案程序。通过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掌握科级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和干部的德才表现,科学评价、合理使用干部。强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将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提拔、调整进行挂钩。

建立“违纪档案”,严明领导干部人事纪律。通过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交流、掌握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有关情况。对领导干部的举报线索及调查核实结论、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形成的材料、党纪政纪处分材料、决定等材料,建立电子信息台账,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带病提拔。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职能作用,通过收集、梳理干部监督员报送的干部监督信息情况,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干部队伍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记录领导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说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