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坚持“五零”标准从严从实管理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5-09-09 17:07:10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和作风改进力度,坚持“五零”标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防“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零懈怠”抓学习。狠抓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专家讲学、集中导学、业余自学、资料辅学、网上研学相结合,建立委局机关廉政书屋,开办“机关讲坛”,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每周“读一书”、“学一文”活动,到目前为止,组织集中学习30次,开展每周读一书活动18次,轮流读书46本,每周学习一篇好文章活动12次,学习好文章12篇,编印《学思践悟》学习读本800册。扎实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活动,组织闭卷考试1次。强化干部培训煅炼,选送5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组织开展落实监督责任培训班1期,参训99人,推行全员办案,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鼓励干部动笔撰写信息,要求每月上报信息数各室不低于4篇,各派出纪工委不低于3篇,力争每个室、每个纪工委在省级纪检监察网上发布信息1条以上,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篇条以上。

“零距离”强服务。以零距离、常态化机制服务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提供服务,健全完善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和诫勉谈话制度,由县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廉政提醒谈话,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约谈。坚持抓早抓小,对有信访举报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到目前为止,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3场2509人,约谈干部46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通过落实谈话、约谈等方式,为他们解读法纪、解疑释惑,做到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搭建“连心桥”,拆去“隔心墙”,把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干部信赖之家,让更多干部理解、支持、贴心纪检监察工作。

“零差错”抓工作。深入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和“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100-1=0”的理念。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对委局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内分工,将案件查办、党风廉政、信息外宣、干部管理、民生资金监管、纪工委工作和上级安排工作等,逐一确定争先进位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作员,实行定期督查报告,抓好工作落实。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敬业、勤业、精业”的意识,建立干部职工月报告工作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并由分管领导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对月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及时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零容忍”正作风。中纪委规定:凡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无论职务高低都一律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职工作更加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让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掉队,绝不让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落伍。委局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工作、述责述廉、提醒谈话、约谈、人文关怀等制度。18名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任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组织询问和民主测评。从督查集中学习会风入手,着力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先后对10名违反会议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点名批评,对8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将1名不适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职工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零事故”抓审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为案安全出问题一切等于零”的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办案相关规定,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办案安全。一是健全办案机制。健全县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的办案工作机制,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定办案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营造全体办案人员“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办案氛围。二是强化办案培训。将查办案件培训常态化,采取以会代训、模拟演练、实案分析等形式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三是严明办案纪律。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案,充分尊重被调查对象,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实行案前防范。根据涉案人员的实际情况,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预案,尽可能全面分析和测预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风险点,随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准备。五是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程序的规定,规范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办案流程,有效防止错案、冤案发生。六是加强办案管理,做到事实审查与程序监督相结合,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