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严把“四关”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5-08-31 16:05: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4年来,剑川县纪委监察局严把“四关”,突出教育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把“入口关”。坚持选好人、用好人,层层遴选,首先对县内具有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或具有文秘工作经历的基层干部进行摸排,然后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干部党性修养、工作实际、品德操守等各方面情况,最后将选调人员安排到委局各室跟班学习3个月,根据跟班期间的现实表现择优调入。2013年来先后选调6名优秀基层干部到县纪委工作。

严把“教育关”。每周召开一次集中学习例会,重点学习传达中央、省州相关政策法规及各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精神,不定期组织纪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着力提高干部作风纪律意识。每年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检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调训,先后抽调6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州纪委跟班学习,组织55名县乡纪检干部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严把“监督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并将在岗在位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干部纪律约束。深入开展了“为官不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行动,纪检干部带头签订不收送“红包”承诺书。加强和完善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基层调研制度、查办案件制度、委局年度考核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内部监督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严把“责任关”。清理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突出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主业。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陪护工作制度》、《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办案安全责任制度,案件主办人对所调查的案件负总责,县纪委常委对挂钩乡镇纪委的自办案件进行全程指导督办,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案件查办联系会议制度和反腐败协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