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落实从严要求抓好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08-31 10:24:29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干部任用条例》政策法规教育、严格选人用人纪律、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

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重点对象、重要节点的教育。近年来,以解读中央、省委新精神、新要求为目标,先后4次面向县(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干部政策法规培训。2015年,为适应从严管理干部新常态,首次举办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干部监督工作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辅导。

从严考察考核干部。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基本程序,严防越过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现象发生。改进干部考察方式,前置廉洁自律关口,要求下级党委(党组)对拟提拔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作出结论性评价。细化干部考察谈话口径,增加考察深度,真查细查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严格考察环节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核查”,对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的,坚决不予提拔任用。把年度考核作为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派出3个考核组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

严格选人用人纪律。以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在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上狠下功夫。2015年1月,市委组织部派出3个检查组对10县(区)委2012年以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部分县(区)对干部政策法规把握不准、选拔任用干部文书档案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点对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整治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普洱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从2015年1月起,在完成每年度随机抽查核实的同时,对拟提拔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进行重点抽查核实。目前共抽查核实130人。启动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级分批对市管干部和科级及以下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全面“体检”,重点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信息不一致、涂改造假等问题,确保干部档案真实可信。目前已审核档案310份。严肃整治“三超两乱”,建立全市职数配备台账,超配情况精确到单位、明细到人员,实行整改消化跟踪管理。认真开展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回头看”,全力巩固清理成果。

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与干部日常考察评价相结合,近距离接触干部,深入观察了解参训干部的理论功底、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严格落实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制度,在干部“履新期”或“调整期”,有针对性地及时约谈,告诫干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委托审计部门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