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着力“四个机制”从严约束干部

发布时间:2015-08-20 08:50:58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通过完善廉政预警、谈心谈话、干部选任、信息沟通等机制从严约束干部,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规范化、常态化。

完善廉政预警机制,开启“预防灯”。坚持领导干部廉政预警机制,定期测评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批评,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领导干部“三卡”预警监督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信访、举报事项,认真查核,并将提醒卡、函询卡、警诫卡发给被提醒、函询、警诫的领导干部,做到防微杜渐,促进行为规范。2015年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坚持述职述廉制,定期举办领导干部集中述廉会议,由指定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提问,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意识。

完善谈心谈话机制,常讲“逆耳言”。采取请上门、走下去的方式,坚持做到“五必谈”、“五要谈”。即:在领导班子出现不团结现象时必谈、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时必谈、群众反映问题强烈时必谈、干部自身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必谈。在干部考察考核后,考察考核组要进行反馈谈话;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务、遇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出现涉及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县级领导要与相关干部进行谈话;对在急、难、险、重岗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组织部领导或单位领导要经常与他们谈心谈话;对工作实绩明显、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要适时谈心谈话;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受到组织处理的干部,要及时谈话。同时,定期对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指出缺点、差距,提出希望、要求。

完善干部选任机制,畅通“上下路”。探索建立民主推荐票数印证鉴别机制,将民主推荐结果与历次推荐情况、考核情况、岗位匹配性互相印证,着力解决以票取人的问题,进而把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通过采取会议推荐、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组织部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联名推荐、干部群众联名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等提名方式,选好用好干部,为能者“上”拓宽渠道。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年开展2次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掌握科级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和干部的德才表现,对那些不胜任现职、能力平庸、无所作为、不宜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调离岗位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建立综合考核机制,严格参照省委出台“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提拔、调整进行挂钩。

完善信息沟通机制,设置“防火墙”。实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交流、沟通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有关情况。实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掌握了解的领导干部的表现及情况,分析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干部监督员聘任上岗制,积极发挥干部监督员能动作用,将了解到的干部亲属圈、朋友圈、同学圈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记录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述职述廉和被举报及处理的情况等信息,充实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