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突出“四抓”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5-08-17 15:29:00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洱源县在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中,牢固树立“县委是关键,镇乡是基础,村组是支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是组织者和参与者”的理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加强全县村级党总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委”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履职能力。

抓学习教育,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全过程。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讲授履职党课、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多种途径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引导党员干部把爱党、忧党、兴党的激情落实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重视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抓组织建设,强化核心地位不动摇。按照“五个服务”的要求,加强党员素质和能力提升建设,发挥党员在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信念坚定,自觉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步调一致。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做到以民心为重、以民利为先,把乡、村作为解决群众诉求和问题矛盾的“终点站”而不是“中转站”,认真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抓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巩固深化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把“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履行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结合起来,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项目、资金的有效落实。落实“村财乡管村用”制度,不断强化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三资”监管。深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全面公开党务、村务和各种办事流程,定期公开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农村低保对象评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救灾救济资金发放等财务情况,不断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和真实性。

抓廉洁自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作为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议事决策、勤政廉政、“三谈两述”、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对集体研究的制度措施、服务承诺带头执行,做到言出必行、带头落实。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发扬优良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为官不为”的思想,以及“庸懒散慢玩浮”的不良风气。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