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把好“五关”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5-08-17 14:51:38   来源:楚雄州纪委

牟定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铁军”。

把好选入关,保证队伍素质。出台《牟定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严格使用,严格考核,能上能下,多岗多交流的原则,从资格准入、学习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为主”部署要求,坚持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本级组织部门为主;其他科级干部(含乡镇纪委书记)的调整在具备资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征求县纪委意见建议后提请县委常委讨论;科级以下干部(含乡镇纪委副书记、专干)的选调、配备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个别访谈、民主测评、考察、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由县纪委干部室牵头,提出考察任用建议,提请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

把好业务关,保证队伍能力。坚持以考促学,每月由各室各纪工委轮流出题,统一在牟定纪检监察网站上进行考试,测试纪检干部学习掌握党纪党规、反腐倡廉部署要求等情况。2年来,共组织考试21次;以写促思,始终坚持纪检干部全员写信息、写调研材料机制。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外宣工作排名全州第一,县纪委监察局内部信息排名全州第2位;以讲促能,坚持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抓手,制定12个学习专题,实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年内至少在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发言1次。推行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轮流主持职工会机制,着力锻炼干部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多名干部职工在县委党校讲坛授课,被聘为县委宣讲团宣讲员;以训促用,把掌握工作技巧、学习实践经验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采取上派参训、办案、顶岗,下办业务培训班的方式,着力培养“善学、会写、能讲、活用”型纪检监察干部。三年来,共选派2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专项业务培训班16余期,600多人次;参与省州办案、顶岗126人次;分4批选派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共13人到县纪委相关室进行跟班学习。

把好制度关,保证队伍效能。制定出台了《牟定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牟定县纪检监察干部“七不准”》、《牟定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办法》和《纪委委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勇于破除惯性思维和陈规陋习,增强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实行各室、各纪工委每月最后一周职工会汇报月工作开展情况和次月工作重点制度,倒逼各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形成全县上下争比创的良好工作局面。

把好权力关,保证队伍作风。按照“三转”要求,认真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55个减少为18个,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政府采购、干部招考选拔等现场监督工作归还给主责部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委局48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和岗位实际,认真查找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作出廉政承诺和“六个严禁”承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层层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对隐瞒线索、选择性办案、人为降低违纪人员处理标准,不遵守办案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严肃追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把好监督关,保证队伍形象。及时围绕中央、省州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汲取教训,敲响警钟。实行干部职工外出办事报告备案、出差下乡审批和日常考勤月报制度,由县纪委干部室、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建立定期分级约谈制度,针对干部职工个人身上存在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进行一对一谈心提醒,旁敲侧击、潜移默化纠正一些小毛病、小问题,杜绝隐患。制定《牟定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安排交办工作及自己所承担工作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及成效实行积分制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积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委局干部职工签订“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廉洁承诺书,营造良好的监督执纪氛围。(有富)